导读: 中房网讯 随着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资源。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垃圾短信、骚扰电话... 中房网讯 随着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资源。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了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房产租售领域居首 从案件查办看,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成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三大高发领域。其中,房产租售领域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共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此外,装饰装修领域案件234件,涉案信息数量34.5万条;教育培训领域案件133件,涉案信息数量126.2万条。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本次发布会上发布的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案例多达三起。 例如:2019年1月,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分析,发现浙江省诸暨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销售某小区时,涉嫌泄露、出售业主个人信息。经查,该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收集到某小区业主姓名、房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后,未妥善保管,导致业主个人信息被其员工获取,以12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造成小区业主个人信息泄露。2019年5月24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019年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广西南宁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经查,该公司从上门兜售的卖家处购买了多个楼盘的业主个人信息共1537条,包含有姓名、姓氏、门牌号、房型、联系电话等内容,随机分派给业务员,让其寻找目标客户以推销居间业务。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隐蔽性 从本次专项行动可以看出,个人信息违法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案件查办难度大。 此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往往具有涉众、跨地域等特点,取证难度也相对较大。因此,虽然专项行动震慑了违法行为,但是从长远来看,个人信息的保护依然需要法律出台。 除了房屋中介、教育机构等经营者非法收集用户信息,近来,各种手机App过度收集用户隐私信息的消息也频见报端。各地也针对App违法采集个人信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不过,由于目前网络安全法的一些规则不够细化,执法监管、企业自律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困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消费者维权能力。 行业乱象整顿刻不容缓 事实上,住建管理部门对于房产租售领域存在的一些乱象行为也高度关注。
过去几年,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租房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租赁房源供应量随之增加,租赁需求得到满足。但同时,恶意抬价、虚假房源、违规隔断、装修污染超标等乱象也频繁出现,令不少租房者苦不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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