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解决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暂无住房问题,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来定远工作,根据《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保障组〔2022〕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启动2022年...
为解决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暂无住房问题,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来定远工作,根据《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保障组〔2022〕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启动2022年保障性(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及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住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房源信息 年度共计划完成建设并提供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100间),用于本次配租,现已完工交付9套(18间,优先保障高学历人才),剩余41套(82间)拟于年底前交付。本次提供配租房源位于鲁肃大道两侧剩余安置房5、6楼(无电梯),新装修可拎包入住。每套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居住人数为2人,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可1人居住。
三、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
根据《关于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定发改收费〔2022〕196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五层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六楼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经核定,本次配租房源五层租金为3300元/年(大卧室)、2700元/年(小卧室);六层租金为2970元/年(大卧室)、2430元/年(小卧室)。租金不包括物业服务、公共能耗、水电燃气等费用。 承租人根据本人学历,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租金优惠政策: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租金全免; 2.全日制本科学历支付 70%租金; 3.全日制大专学历支付90%租金。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年收取,租赁保证金(押金)为2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长不超过3年。 租赁合同到期后,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
四、申报程序和配租规则
(一)申请材料与资格审核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向县保障房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审批表》(见文末附件)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学位证书、户口本、婚姻状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4.提交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近10个工作日内的《本县城区房屋查询结果证明》;5.此次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
五、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址: 定远县永康路新二中对面 综合指挥中心5楼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40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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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审批表》 来源:三色定远
为解决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暂无住房问题,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来定远工作,根据《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保障组〔2022〕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启动2022年保障性(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及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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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入住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 3.当前未享受承租公租房、单位公房。在申请前3年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无出售、转让定远县城市规划区内房产的(包括住宅与非住宅),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除外。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房源信息 年度共计划完成建设并提供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100间),用于本次配租,现已完工交付9套(18间,优先保障高学历人才),剩余41套(82间)拟于年底前交付。本次提供配租房源位于鲁肃大道两侧剩余安置房5、6楼(无电梯),新装修可拎包入住。每套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居住人数为2人,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可1人居住。
三、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 根据《关于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定发改收费〔2022〕196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五层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六楼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经核定,本次配租房源五层租金为3300元/年(大卧室)、2700元/年(小卧室);六层租金为2970元/年(大卧室)、2430元/年(小卧室)。租金不包括物业服务、公共能耗、水电燃气等费用。 承租人根据本人学历,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租金优惠政策: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租金全免; 2.全日制本科学历支付 70%租金; 3.全日制大专学历支付90%租金。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年收取,租赁保证金(押金)为2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长不超过3年。 租赁合同到期后,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
四、申报程序和配租规则 (一)申请材料与资格审核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向县保障房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定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审批表》(见文末附件)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学位证书、户口本、婚姻状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4.提交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近10个工作日内的《本县城区房屋查询结果证明》;5.此次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二)配租规则本次配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人才学历层次及申报次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分配房源。
五、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址: 定远县永康路新二中对面 综合指挥中心5楼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40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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