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滁州发布了2条征地公告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10.4806公顷G345来安至釜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三期)项目涉及三个地块,用地共计约31.4842公顷1S14滁州至合肥... 近期滁州发布了2条征地公告 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10.4806公顷 G345来安至釜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三期)项目涉及三个地块,用地共计约31.4842公顷
1 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
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本次拟被征收土地位于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明张村、大林村、杨饭店村,章广镇元松村、鸦窝村、马厂村、陆岗村、胡集村、常山村,征收范围详见勘测定界简图。
拟征收集体土地110.4806公顷,其中农用地108.6276公顷(含耕地55.6576公顷)建设用地1.853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3.9722 公顷,详见下表。 被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实际面积、地类等以最终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项目安置用地征收土地位于施集镇杨饭店村,章广镇马厂村,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项目安置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1.1271 公顷,其中农用地1.1271 公顷 (含耕地 0.1593 公项)、建设用地 0.0000 公顷、未利用地 0.0000 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详见下表。被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实际面积、地类等以最终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皖政[2020]32 号)执行,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见下表: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市本级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的批复》 (滁政秘[2018]75号)执行。
G345来安至釜山段一级公路 改建工程(三期)项目
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本次拟被征收土地位于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黄坝村、七里社区;水口镇清水村;施官镇南沛村;张山镇桃花村;苗圃场,共涉及3个地块,项目用地共计 49.2540公顷。
其中拟使用国有土地 2.4697 公顷,其中:农用地 1.3198 公顷(含耕地 0.5421公顷)建设用地0.7337 公顷、未利用地0416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46.7843 公顷,其中农用地 45.6294公顷(含耕地 40.4286公顷)、建设用地11549公顷、未利用地 0.0000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3.8848 公顷,详见下表。被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实际面积、地类等以最终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使用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见下表: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滁政秘 [2020]1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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