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保障因工致残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依据《关于公布20...
关于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保障因工致残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依据《关于公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93号), 决定对全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以安徽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401元/月)乘以护理费待遇率。 三、费用来源 参加工伤保险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此次调整增加的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
嗨滁网咨询热线:0550-3833955、3040665 嗨滁网购房QQ群:238014794 报上您是来自于“嗨滁网”的网友,将会得到更好的服务,并有机会获得意外惊喜及优惠
嗨滁网微信号: hichuzhou2 嗨滁网房产微信号:hichufc |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