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内容 一、通知规定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二、通知明确 总结以回顾思考的方式对自身以往实践做理性认识,找出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取得经验,避免失误,以指导未来工作。 三、通知要求 各地要提高经办服务质效,通过广泛发布公告、精准短信推送等方式告知参保单位及职工(含已离职人员),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差额,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通知原文
关于发布2023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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