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滁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物〔2021〕62号)和《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琅住建交〔2023〕23号)...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滁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物〔2021〕62号)和《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琅住建交〔2023〕23号)有关规定,结合各街道月度考核、区级物业主管部门周巡查和物业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将鼓楼花园等3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红榜”,将滨湖小区等2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现予以通报。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向列入“红榜”的项目学习看齐;列入“黑榜”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要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此次列入“红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滁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上予以登记,并同步调整物业企业信用分值,纳入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定,同时及时对接各街道办事处,共同督促“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2023年12月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红榜”项目名单(3个)
2023年12月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黑榜”项目名单(2个)
关于2023年12月份南谯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的通报 各镇(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滁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物〔2021〕62号)和《关于修订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 南建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结合各乡镇、街道月度考核和物业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将江苏银河物业有限公司等4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红榜”,将滁州市宇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现予以通报。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向列入“红榜”的项目学习看齐;列入“黑榜”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要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此次列入“红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滁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上予以登记,并同步调整物业企业信用分值,纳入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定,同时及时对接各乡镇、街道,共同督促“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
南谯区住建交通局 2024年2月1日 2023年12月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红榜”项目名单(4个)
2023年12月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黑榜”项目名单(3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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