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问:2021年四月一日,滁州市琅琊区物业服务监管所下发文件要求滁州市御湖华庭(南湖一号)小区物业,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对小区五号楼负一楼违建储藏室在2021年四月七日前进行拆除,截止... 问:2021年四月一日,滁州市琅琊区物业服务监管所下发文件要求滁州市御湖华庭(南湖一号)小区物业,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对小区五号楼负一楼违建储藏室在2021年四月七日前进行拆除,截止2022年3月10日,违建依然存在,请问相关部门何时能将违建拆除。 答: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滁州市御湖华庭(南湖一号)小区违建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1年4月,有群众反映御湖华庭小区存在非机动车库违建房屋出售现象。琅琊区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社区第一时间对违建房屋出售现象开展了调查。 2021年4月26日,琅琊区物业办、街道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川悦华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物业于2021年5月3日前将御湖华庭地下违建储藏室进行拆除,但该物业未按期整改。因四川悦华物业公司对街道、区物业办交办问题多次未能及时整改,区住建交通局于2021年5月6日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信誉等级降级处理,禁止该公司在当地招投标、承接新项目。 按照违法建筑鉴定程序,区住建交通局、街道整理资料于2021年8月9日将违建情况上报至市住建交通局和市自规局,履行“违建鉴定”手续。 2021年11月,市自规局对于该处的违法建设已认定,认定文书为《关于对将军山路地块等二十八户建设情形予以认定的复函》(滁州自然资规函〔2021〕438号)。目前,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立案查处。 2021年12月,区城管执法局已通知到涉及该处的6户,责令限期拆除,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现等待行政相对人自行拆除,若规定6个月的诉讼期届满后仍未拆除,区城管执法局将向区政府申请责成,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近期,琅琊区丰山街道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反馈办理情况,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丰山街道联系。联系人:李健(电话:1817521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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